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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縣演藝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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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演藝廳(另開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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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眾須知
  • 請衣著整齊,勿著拖鞋。每人一票,憑票入場。
  • 除兒童節目外,年齡未滿七歲或身高未達 100 公分之兒童,請勿入場。
  • 持票人務請遵守本廳規定,如有干擾演出秩序之行為,本廳得請其離場或由監護人帶領離場。
  • 觀眾席內禁止吸煙及進食,並不得攜帶寵物、危險物品及飲料、食物入場。
  •  節目演出中禁止錄音、錄影或拍照,並請關閉行動電話等電子通訊器材,以免影響演出及其他觀眾權益。
  • 節目開演後,請勿任意更換座位、離席或交談。因特殊狀況必須離席,請避免發聲或干擾他人之動作,以免影響演出之進行。
  • 欣賞音樂性之節目演出,請在每首曲目全部演奏結束後再行鼓掌,以免失禮。
  • 入場時間:節目開演前三十分鐘入場。
  •  遲到觀眾請俟中場休息時再行入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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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17-06-05